审查成果

编号




项目名称

设计单位






合格时间







2018-018




日照明丽

服装3#厂房


日照经济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






5.8







-2018-038




山东方鼎玻

4#车间




青岛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




5.8







2018-021




德瑞六栋洋房1#-3#5#-7#,车库

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





5.8







-2018-040




陈疃镇陈疃社区一区住宅楼

中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





5.15







2018-001




柳青左岸南区北区车库
山东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




5.14







2018-013




食品安全检测服务中心1#3#,5#车间,4#检测楼

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





5.11







2018-016




原筑小区30#住宅楼

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





5.27







2018-017




山东绿之缘1#abc2#附属楼

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





5.20
















-2018-042



日照碧桂园德瑞天悦府1#-20#住宅楼








2018-012



润泰水产品3#车间,配送仓库
四川井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




5.23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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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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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15/4/30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6438

各相关单位:
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全面贯彻实施山东地方标准《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》(DB37/T5016-2014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,现转发给你们,为更好地贯彻落实,现强调以下几点要求:

一、设计单位须严格按《规范》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设计,不得降低标准。节能设计人员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,检查工程是否按节能设计施工,重点检查外窗型材规格、玻璃种类和厚度、中空厚度等。

二、图纸审查中心要将外窗设计作为重要审查内容,凡节能审查不符合国家、省标准要求的,则判定不合格。

三、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门窗工程,不得任意指定型材、五金附件等原材料。

四、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把关,凡未见证检验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安装使用,对重要部位和工序加大检查力度,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签认。

五、外窗工程竣工后,应进行现场气密性、水密性能检验,并按照有关规范、标准、规定进行专项验收。

六、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,对民用建筑外窗进行规范管理,加大对五金附件、密封胶条、型材质量、中空厚度、玻璃种类和厚度等的检查力度,严格验收,凡达不到规范、标准要求和未按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的,一律不得验收合格。